序號 | 公開 事項 | 公開內容(要素) | 公開依據 | 公開時限 | 公開主體 | 公開渠道和載體 | 公開對象 | 公開方式 | 公開層級 |
一級事項 | 二級事項 | 全社會 | 特定群眾 | 主動 | 依申請 | 區(qū)級 | 鎮(zhèn)街、村級 |
1 | 征地管理政策 | ─ | 征地補償安置法律以及適用于本地區(qū)的政策、技術標準等規(guī)定要求。1.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2.涉及征地規(guī)范性文件;3.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征地區(qū)片綜合地價或征地統(tǒng)一年產值標準);4.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標準。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20個工作日 (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 珠海市自然資源局、斗門區(qū)住建局 | ■區(qū)政府門戶網站 | √ | | √ | | √ | |
2 | 征地前期準備 | 擬征地預公告 | 在擬征收土地前,應明確征收土地有關事項并予以公開。1.擬征收土地用途;2.擬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圍;3.征地補償標準及安置途徑;4.開展土地現(xiàn)狀調查的安排;5.擬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管控(包括不得搶栽、搶種、搶建等有關規(guī)定)。 | 《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國發(fā)〔2004〕28號) | 10個工作日 | 斗門區(qū)住建局 | ▲區(qū)政府門戶網站 ■社區(qū)/企事業(yè)單位/村公示欄 | √ | √(面向擬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體成員) | √ | | √ | √ |
3 | 擬征收土地現(xiàn)狀調查 | 征收土地勘測調查表; | 1.《土地管理法》;2.《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國發(fā)〔2004〕28號) | 5個工作日 | 屬地鎮(zhèn)街 | ■社區(qū)/企事業(yè)單位/村公示欄 | | √(面向擬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體成員) | √ | | √ | √ |
4 | 擬聽證告知書 | 征地前期工作中依申請開展聽證工作的,聽證結果予以公開。按擬征收土地告知確定的時間制作《聽證通知書》;按《聽證告知書》規(guī)定的時間組織聽證;實施聽證的,公開聽證相關材料。 1. 《聽證告知書》; 2. 聽證處理意見。 | 1.《國土資源聽證規(guī)定》; 2.《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市縣征地信息公開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土資廳發(fā)〔2014〕29號) | 《聽證通知書》應在組織聽證7個工作日前予以公開;其他聽證公開內容在擬征地聽證工作結束后5個工作日 | 斗門區(qū)住建局 | ■社區(qū)/企事業(yè)單位/村公示欄 | | √(面向擬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體成員) | √ | | √ | √ |
5 | 征地補償?shù)怯?/a> | 征地補償?shù)怯洷怼?/p> | 1.《土地管理法》;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征地補償?shù)怯浗Y束后5個工作日 | 屬地鎮(zhèn)街 | ■社區(qū)/企事業(yè)單位/村公示欄 | | √(面向擬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體成員) | √ | √ | | √ |
6 | 征地組織實施 | 征地公告 | 根據用地批復文件,區(qū)人民政府擬定征收土地公告并予以公開,主要內容包括:1.征地批準機關、批準文號、批準時間和批準用途;2.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位置、地類、面積;3.征地補償標準;附件:征地批準文件、用地范圍圖等 | 1.《土地管理法》;2.《征收土地公告辦法》 | 收到征地批準文件之日起10個工作日 | 斗門區(qū)住建局 | ▲區(qū)政府門戶網站 ▲社區(qū)/企事業(yè)單位/村公示欄 | √ | | √ | | √ | √ |